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3年11月24日9:40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2023年11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储备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本场交易会购销双向竞价标的:大豆油400吨,销售的大豆油为2022年产,采购的大豆油为2023年产。本场交易会采取“以采竞销”双向竞价交易模式,即委托方与中标人按固定的轮入结算价格签订大豆油采购合同、竞价成交的轮出价格签订大豆油销售合同。具体数量以交易会当场公布为准。
一、交易程序
粮食交易采用会员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商户,自愿申请并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成为会员,领取交易代码、电子密钥、密码。
申请会员资格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资料,具体联系交易中心办理。
已注册的会员持电子密钥、交易代码、密码,并按公告要求交纳足额保证金即可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操作指南》)。
二、保证金与成交手续费
本场交易会保证金为2100元/吨(其中销售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0元/吨)。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00前)向我中心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本场交易会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保证金收款单位: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720010010035766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会员须至少提前一日登陆系统检查账号年审情况,按时进行续期年审,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本场交易会采取“以采竞销”双向竞价的互联网交易竞价方式,对委托销售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竞价幅度5元/吨,按最高出价金额成交。本场交易会交易手续费按销售成交金额的0.4%在竞价交易成交时由交易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成交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并轮出轮入全部履约完成后,由委托方出具书面《合同履约完成确认书》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将履约保证金(其中销售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统一转为中标人系统内可用资金,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未中标人保证金及中标人多交的保证金,在交易完成后,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有意向的交易会员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价后相应的风险责任。
2、本场交易会采用“以采竞销”双向竞价的互联网竞价交易方式,即交易会员只对销售标的进行竞价(轮出底价,即起报价为7920元/吨),销售标的价格以竞价成交的轮出价格为准,采购标的价格为固定的轮入结算价格(8600元/吨)。当中标人竞得销售标的,即同时竞得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并与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
四、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吴先生0591-87383366、15005912067;石女士15980603032
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欧女士13950975688
库点联系电话:东站粮库,张先生13507584588
网址: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www.grainmarket.com.cn)
五、附件及其他事项
1、《交易公告》《交易细则》《交易清单》《销售合同样本》《采购合同样本》《标的物检验报告》等交易文书是竞价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交易前应一并查看,参与竞价交易视作同意相关条款,须切实履行。
2、本场交易会销售的粮油质量以实际履约交货的库存粮油质量为准,有交易意向的会员须在交易前实地查看库存粮油实物质量,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交易标的质量,没有异议。
3、交易会员竞价交易时,每一次应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会员本身具有约束力,会员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人凭《竞价交易中标通知书》及营业执照,须在交易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同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
5、交易成交后,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视同中标人违约:(一)拒签《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二)交易成交后,中标人违反《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约定条款的;(三)违反该批次粮油《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四)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凡属中标人违约的行为,违约者所交纳的相应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收取;交易手续费由交易中心收取。
6、中标人货款结算方式和交货方式按《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执行。违反《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按《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7、遇交易标的流拍,如委托方要求流拍标的需进行重新竞价交易,我中心将应委托方要求发布补充公告后于当日下午15:00对流拍标的进行重新竞价交易。
8、本场交易会信息若有变更将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1、交易清单 2、销售合同样本 3、采购合同样本 4、标的物检验报告 5、交易细则 6、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