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详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 点击数:3626 |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分享到:

版权所有: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3层电话:0591-87383366传真:0591-83796633 闽ICP备2021003123号-2 | 网站建设:海西天成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