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福建粮油特装展馆设计与布展执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 点击数:1990 | 来源: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项目概况

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福建粮油特装展馆设计与布展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ZB-2023018

项目名称: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福建粮油特装展馆设计与布展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会展服务

1项

300000

300000

3000

注:

①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③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磋商响应声明)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a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1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潜在投标人须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潜在供应商务必先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登记表样式详见公告附件)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的电子信箱】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磋商文件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87770700002512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2、2、邮箱:fjqszbdl@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1-8738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楼15层1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夏工、李立0591-83052909、15659056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李立

电 话:  0591-83052909、1565905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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